誆陰道放定位晶片 惡狼性侵少女
2015/05/1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沈姓男子心儀14歲少女,被控以刀架她的脖子恐嚇「我是通緝犯」、「再吵,就把妳殺掉」,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並控制行動,隔天食髓知味,恫嚇她稱「在妳陰道內放定位晶片,可追查妳的行蹤」,再度逞慾,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他5年4月。
判決指出,沈男去年5月12日晚間8時許,在桃園一家網咖內,透過少年介紹認識年僅14歲的少女「小芳」(化名),心中萌生愛意,沈男趁和小芳獨處時,拿出口袋中的水果刀架在女方頸部,恫稱「如果再吵,就把妳殺掉」,「我是通緝犯」、「我還有槍」,把她嚇得說不出話來,任由他擺佈,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沈男逞慾後,隔天恫嚇小芳說「我已在妳陰道內放置定位晶片,隨時可追查妳行蹤」,使她害怕而不敢擅自逃離,跟著沈男回到他新竹住處,同月19日再遭性侵。小芳的父母因女兒失蹤一週,唯恐發生意外報警協尋,警方循線前往沈男住處救出小芳。
法院審理時,沈男強調只是玩笑話,無恐嚇意思,2人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是合意行為;高院審理認定,沈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略誘、妨害自由等罪事證明確,但審酌他和小芳、小芳父母達成和解,判5年4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