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燒條例如遭駁回 議員要官員負責
2015/05/14 06:00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禁燒石油焦、生煤自治條例草案」明天議會將一讀,多位議員昨表態支持自治條例,但也要求若條例未獲中央核可,縣府需有人為浪費資源、操弄假議題負起政治責任;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會負責。
昨天包括林建鴻、蔡秋敏等多位議員發言支持「禁燒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但抨擊縣府可依空污法等相關法令直接停發許可證,或直接要求六輕停工,卻弄個中央早已宣示牴觸「能源法」的自治條例,讓議會承受壓力,是惡劣的政治操作手法。
縣議員李建志也批評,縣府提出禁燒自治條例後,議會從沒有議員表示要封殺這項草案,但環保團體卻不斷指控議員被收買,反對這項草案,甚至不斷透過各種方式,攻訐、抹黑議會。
環保局長:不會逃避責任
李建志說,該條例牴觸中央法令,極有可能如同上屆議會通過「碳稅徵收自治條例」被中央駁回,白白浪費議會資源與時間,縣府操作這個「假議題」讓議會備受責難質疑,浪費資源,縣府必須有人為此負起政治責任,才符合責任政治。
曾春美表示,禁燒自治條例草案完全依法訂定,過程嚴謹,若無法獲中央核可,她不會逃避必須負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