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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額沒規範 地方憂走向商業化

2015/05/09 08:00

記者丁偉杰/專題報導

嘉義文創園區可望在本月內完成簽約委外經營,地方欣喜舊酒廠園區轉型活化再利用,然而文史工作者憂心,開發商少了投資壓力,可能走向商業化而失去原味。

據指出,文化部第四次招商條件將投資金額「三年整建期間之投資總額不得低於四千萬,十五年租用期間總投資額應達九千萬」的限制歸零,開發商應投入多少資金,並沒有白紙黑字加以規範。

第一次招商規定開發商前三年至少要投資九千萬元,讓不少人打退堂鼓,第二、三次招商降到四千萬,仍舊乏人問津,第四次招商將投資金額限制全部拿掉,終於吸引兩家業者投標,最後由新竹建商志嘉建設所設立的子公司新嘉文創公司取得優先議約權。

洪雅文化協會:把好康送給別人

「為讓標案趕快標出去,文化部涉嫌便宜行事。」嘉市洪雅文化協會理事長余國信質疑,起初文化部拉高投資金額門檻,嚇跑想投標的在地文化團體,如今投資金額限制歸零,形同開後門,把「好康」送給別人,他呼籲文化部說清楚,簽約事宜暫且懸崖勒馬。

華山、松菸有前例 「可能玩假的」

嘉市商圈文化促進會總幹事高基榮也憂心開發商沒有投資壓力,「可能玩假的」,重蹈華山、松菸文創園區委外案例,開發商當二房東轉租,收取高額租金,無心推展地方文化與文創產業;他建議,開發商對在地藝術工作者提出回饋措施。

新嘉文創掛保證 要外界別擔心

新嘉文創執行長孫育群回應,公司未來投入多少營運資金,簽約後會明朗;招商條件明定開發商應自行經營園區一部分或全部,且至少應佔園區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四十%以上,公司不但配合,甚至會超過此規定;園區會與在地產業連結,協助培育在地藝文人才,開拓表演領域為經營目標,外界不必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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