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辨識抓違法吸菸 警駁侵權
菸權會質疑警方拿大砲轟小鳥 批侵權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保安隊員警與衛生局人員,上月二十日在室外禁菸區海洋廣場取締違法吸菸勤務時,使用M-POLICE警用人臉辨識系統確認違規者身分,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昨天到基隆市政府抗議,質疑警方「拿大砲轟小鳥」,而且有違法侵權之嫌。
警:依職權確認身分 程序合法
市警局保安科長謝茂樹強調,該違規人未帶證件,連續報了二次以上身分證號碼都是錯的,員警懷疑有犯罪嫌疑不敢報真實身分,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啟用人臉辨識系統確認身分資料,程序合法。
陳麒安指出,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警方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監控學生,事後一一起訴,當時就引起國人對警方使用程序、時機與法律授權問題高度疑慮。沒想到基隆市員警卻用這套系統來取締違規吸菸,根本是「拿大砲轟小鳥」,基隆市警察局還在網站公然PO文「防制公共場所菸害 警方人臉身分辨識系統建功」,他倒要問問基隆市長和警察局長,使用M-POLICE有沒有授權、程序是否恰當?
此外,陳麒安也質疑,衛生局在公共空間廣劃禁菸區,卻沒有設吸菸區,是不合理的事,民眾被取締也不會心服口服。
基隆市警察局則強調程序是合法的,而且是單一個案,除非有犯罪偵防之必要,否則警方不會隨便使用M-POLICE警用人臉辨識系統。警方協勤業務減化二十項,以後不再配合菸害取締勤務。
衛生局企劃科長莊慧文說,海洋廣場、公車循環站及和平廣場是基隆門戶,除了每個月例行稽查外,也會不定期、不定時稽查,今年一至四月禁菸場所稽查三千四百多次,處罰一百二十四件,其中海洋廣場等三次室外禁菸區稽查了二百二十二次、處罰三十四件,未來衛生局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對高風險場所或有立即性執法糾紛區域,函請警察局協同稽查。基隆市目前公告室外禁場所七十二處,包括公園、學校等,卻沒有規劃吸菸區,莊慧文認為,將建議這些場所管理單位,可適度劃設吸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