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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民宿、露營區 垃圾隨袋收費暫喊卡

2015/03/28 08:00

〔記者蔡政珉/泰安報導〕泰安鄉公所最近發布民宿、露營區業者垃圾隨袋付款辦法,並從四月一日起實施,數十名業者昨天到鄉公所抗議,批評公所未召開任何說明會、公聽會就「粗暴」發布,不尊重業者,而且費用比大湖鄉貴太多,相當不合理,雙方協商後,公所決定暫緩實施,待研擬適合方案後再與業者討論。

近年來,露營風氣盛行,擁有秀麗山水的泰安鄉,氣候宜人、視野遼闊並環抱高山、秀水,吸引不少露營愛好者造訪,在綠意盎然的草地上享受金黃夕陽與壯闊雲海。

但泰安鄉民宿與露營區業者日前接獲鄉公所公文,未來垃圾將隨袋收費,他們計算之後,每個業者一年約要付出一萬三千多元,而同數量的垃圾袋,鄰近的大湖鄉公所只收取三千六百元,泰安鄉貴了快一萬元,而且泰安鄉公所指定資源回收物都必須交給鄉公所變賣,而大湖鄉公所並未指定,業者可自行變賣回收物,多一點收入。

業者昨天要求重擬合理的收費標準,並呼籲鄉長劉美蘭不要拿業者開刀。劉美蘭澄清,公所確實曾經舉辦過說明會,並非只以公文逕行實施,可能是有業者沒參加,引起誤會。

泰安鄉公所秘書陳信達則解釋,營業場所的垃圾屬事業廢棄物,加上公所載運垃圾到竹南焚化廠,運費和處理費已成為財政負擔,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才會推動這項措施,既然業者有意見,原訂四月一日實施就先暫緩,等參考鄰近鄉鎮的收費標準後,再研擬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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