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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牆賣廣告 縣府將統一審核

南投縣長林明溱(面對鏡頭右者)與縣府相關人員討論後,決定設置單一窗口受理廣告刊登事宜。(記者謝介裕攝)

南投縣長林明溱(面對鏡頭右者)與縣府相關人員討論後,決定設置單一窗口受理廣告刊登事宜。(記者謝介裕攝)

2015/03/26 06:00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縣府開放所屬機關及國中小學校建築外牆出租做商業廣告找「錢」途計畫,昨日有更具體的作法,縣長林明溱與單位主管討論後,決定在縣府設置單一受理窗口,由縣府負起審查、許可權責,廣告收入也將做為學校建設基金,改善縣府財政讓學生有更優質的受教環境。

該項計畫因廣告標的物尺寸大小、內容、行業別等細節都未以文字清楚規範,僅以「不能違背善良風俗」帶過,令各校覺得過於空洞,無所適從,萬一引發爭議,不但可能損及學校信譽,甚至還有吃上官司風險,建議縣府不要讓各校校長承擔廣告申請、審核及許可等相關權責,應由縣府設置單一窗口統一受理。

林明溱說,「校長們的心聲,他有聽到」,他將從善如流,但希望各校儘速將適合出租廣告的建築外牆呈報給財政處,以便彙整公告。

由於中央對於學校公共建設,縣府多半須配合地方款,未來外牆廣告收入將作為學校建設基金,如此縣府不但不用擔憂付不起地方配合款,也可充實各校軟硬體設施,造福全縣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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