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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乃全民心血 李進勇不落款

    雲林縣長李進勇。(資料照,記者黃旭磊攝)

    雲林縣長李進勇。(資料照,記者黃旭磊攝)

    2015/03/18 06:00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縣長李進勇昨宣示未來縣內公共建築,都不必以他的名字落款,節省經費,也避免衍生不必要麻煩。

    重大公共建設完成後,大多會以首長名字落款或題字,彰顯功績,但部分建築物在「改朝換代」後,新任者把原有落款題字抹去,再換上自己的題字,勞民傷財,甚至還有只把首長名字改掉,變成新舊交雜,不倫不類。

    李進勇指出,公共建設經費都是全體納稅義務人辛苦錢,豈能把功勞全歸諸一人。

    他擔任基隆市長時在田寮河計畫興建十二座橋,並以十二生肖為名,邀請了著名的書法家題字,不落自己名字。

    十年前他代理雲林縣長承辦九十四年全運會,整修斗南體育場與興建斗六棒球場時,就都沒有他的落款。李進勇強調,公共工程屬於民眾心血,首長不應落款居功,且沒有落款,在改朝換代後,也就不會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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