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不成 用LINE恐嚇前女友被訴
2015/03/16 06:00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住桃園市27歲的趙姓男子,因要求與林姓前女友復合未果,竟用LINE傳送「妳應該看過林X真的新聞了吧!」「所以只是我不想看到新聞報導上出現妳」等訊息,讓林女心生畏懼,趙男否認恐嚇,惟檢察官認為,趙男所傳係台大宅王張彥文殘殺女友訊息,已讓被害人心生畏懼,依妨害自由罪嫌偵結。
檢方調查,趙男與林女原為男女朋友關係,還租屋同居,雙方在去年9月分手,趙男要求林女復合未果,而心生不滿,兩次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妳應該看過林X真的新聞了吧!」「所以只是我不想看到新聞報導上出現妳」等訊息給林女,林女看了之後,懼怕不已,報警處理。
惟趙男否認有任何恐嚇犯行,辯稱,因當時前女友跟別的男人跑了,他只是提醒前女友不要玩弄別人的感情。
惟檢察官調查,趙男LINE給前女友訊息,正是台大宅王張彥文殘殺女友,案經媒體公開報導,廣為人知,趙男以此新聞事件要脅前女友復合,足以讓林女心生畏懼,因而依妨害自由罪嫌偵結終結,並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