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無償撥用生變 高市2社會宅遇阻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推動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遇阻力,選定新興區明星街、三民區鼎勇街二處國有地,準備進行先期規劃;但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原指示國有地無償撥用,如今國產署卻不認帳,雙方仍得繼續協商。
國產署不認江宜樺承諾 待協商
北部房價飆漲,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在任時,指示各縣市尋覓適當的國有地,興建合宜住宅、社會住宅,並承諾國有地將無償撥用。
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表示,高雄市選定新興區明星街約一千坪、三民區鼎勇街約四百八十四坪兩處國有地,推動社會住宅先期規劃案,定位為「公營出租宅」,並獲內政部營建署補助三百萬元,其餘經費則以墊付款支付,一月底經市議會通過。
不過,近來國有財產署否認社會住宅的用地將無償撥用,李怡德說,以三民區鼎勇街的土地為例,光是公告地價就要一億六千萬元,粗估興建費需六億元,大約只能蓋一百多戶,是否符合成本值得思考?
都發局︰爭取擴大租金補貼名額
李怡德表示,社會住宅、合宜住宅、租金補貼等,都是住宅政策補助弱勢的工具,現階段而言,高雄市房價還算溫和上漲,租金也不算貴,興建社會住宅的急迫性不像台北,當務之急是先爭取中央補助,擴大租金補貼的名額(目前高市每年補助三千多戶,每戶每月補助四千元,為期一年)。
市議員吳益政指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是歐洲最讓人羨慕的政策之一,很高興高雄開始規劃了,他認為應優先選擇捷運、輕軌、鐵路地下化捷運沿線國有地,且入住身分要更多元化,包括符合國宅申購租身分、參加募兵家庭、勞工、無自用住宅、外地初到高雄就業人士等,都能提出申請。
事實上,高雄市行之有年的勞工租賃住宅,也算社會住宅的一種,市府在七十三年起購買鼓山區前峰、前鎮區復興國宅共一百七十四戶,勞工局近年以每月三千五百元的低價租金,租給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很受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