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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餘3度縱火燒屋 挾5歲女跳圳被訴

2015/02/05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姜姓男子短短1個多月3度放火燒住家,甚至持螺絲起子抵住5歲女兒太陽穴、跳下水圳,與警消對峙1小時才解危,桃園地檢署昨天偵結,依公共危險、妨害自由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起訴指,姜姓男子罹有思覺失調症,去年6月18日中午,在住家因與妻子吵架,在房間內引燃床邊雜物、床架,火勢延燒毀壞牆壁、天花板,姜男還好整以暇地走出,告訴正在神明廳整理物品的妻子:「房間著火了!」隨即離去。

隔月24日晚間,姜男又放火燒毀堆放在房間及神明廳的衣服,同住的母親、妻子以及住在隔壁的哥哥對他都無可奈何。

豈料,事發不到5天,他又因妻子忙著煮早餐,沒空搭理他而情緒失控,第三度放火燒毀堆放在房間的雜物,姜男以點火的紙引燃電腦,火勢延燒造成房間裝潢全毀。

當時姜男胞兄進屋阻止時,2人發生扭打,姜男隨後抱起5歲的女兒,跑到房屋旁的大圳,見警方、消防隊員趕來,還持螺絲起子抵住女兒太陽穴,不斷吼叫:「叫我老婆來!」隨即抱著女兒跳下水圳,幸好水深只到腰部,但姜男卻一度失控把女兒的頭壓到水中,與警方、消防隊員對峙1小時才上岸,但女兒已被爸爸的恐怖行為嚇壞。

姜男於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什麼都不記得、沒印象了;但他的母親與妻子指證火都是姜男放的,檢察官昨天偵結,依公共危險、妨害自由等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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