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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申請更名通過門檻

2015/01/25 08:00

新北市道路命名作業由民政局主管,道路新闢命名或更名,由戶政事務所辦理;若要申請道路更名,須徵得更名範圍內門牌總數五分之一以上同意,提供不超過六個字的道路名稱,向戶政所提出更名申請。

戶政機關受理命名、更名作業後,須邀集相關機關、人員實地勘查,辦理民意調查,問卷回收數須達門牌總數三分之二,同意數須達回收數二分之一以上。(記者何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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