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車窗沒聽到警鈴 闖平交道 挨罰49500
2014/12/08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林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闖平交道,被開罰4萬9500元並需參加道安講習。林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表示事發時因空氣品質不好,關車窗聽音樂才沒有聽到柵欄鈴聲,加上後方車輛催促,才一時反應不及「衝」過平交道,請求撤銷處分,但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是林女自己沒有注意號誌,處罰有理,判決罰單有效。
林姓女子103年2月12日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南市青年路平交道,在鐵路平交道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及柵欄開始放下時,仍強行闖越,被路口攝影機拍下。
林女辯稱,事發時,她正從北門路轉入青年路,由於路口距離平交道僅10幾公尺,距離相當短,加上當時自己後方還跟了3輛車,擔心如果緊急煞車會造成追撞意外,且事發時車窗緊閉,又放音樂,沒有聽到警鈴聲。
法官勘驗現場照片發現,事發時,來車道上的車輛均已暫停,唯獨林女仍執意駛過平交道,可見當時平交道警鈴、閃光號誌及柵欄都沒有損壞情形。林女也表示車內音樂太大聲沒有警覺,這也顯示她過失責任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