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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口農地違規變停車場 厝邊怨

    湖口鄉「綠園社區」旁農地違規使用多年,未經申請就私自變更為停車場。(記者王駿杰攝)

    湖口鄉「綠園社區」旁農地違規使用多年,未經申請就私自變更為停車場。(記者王駿杰攝)

    2014/11/28 08:00

    〔記者王駿杰/湖口報導〕新竹縣民向本報投訴,湖口鄉「綠園別墅」旁農地違規使用多年,未經申請就私自變更為停車場,雖然未收費,但車輛出入頻繁,造成附近居民生活品質下降,希望能改善。

    對此,劉姓地主表示,民國七十多年建商蓋設「綠園別墅」,並將旁邊部分土地變更為停車場供住戶使用,十多年從未接獲任何類似反映,該土地也向稅捐機關繳稅多年,並無違反規定。

    投訴民眾說,該農地變更用途作為停車場數十年,已經違反農地農用及區域計畫法,平日上下班時間車輛出入頻繁,不但影響周遭居民生活品質,也危及孩童上下課的交通安全。

    縣府農業處表示,農地作非農業使用屬違法行為,雖基於課稅公平原則,依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地價稅,但有繳稅不等於合法。

    農業處指出,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應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還需提出用途,經審查核准才能變更,反映民眾可向鄉公所、縣政府提出檢舉,由於農業單位對用地違法尚無罰則可行,經查核後會移交給地政處,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地主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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