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3000元個資供討債 貪警起訴
2014/10/18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前警正蕭炎宗,涉嫌洩漏個資給討債集團等人,並收受3000元賄款,還主動索賄吃紅,台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蕭及涉嫌期約賄賂的辛、鄭2人。
台中市警局與警政署政風室因偵辦暴力討債案,懷疑有「自己人」疑似洩漏個資給不法集團,成立專案小組經過濾及監控,發現從去年7月起有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員警蕭炎宗(50歲),多次以LINE通訊軟體,洩漏民眾個資給多人,至少10餘件,報由檢方偵查。
起訴書指出,102年11月間討債業者辛嫌透過蕭員,取得張姓民眾個資,因而追討到10萬元債權,事成後給蕭2000元代價,數日後蕭缺錢,向辛嫌索討1000元得逞。
另有鄭姓婦人也向蕭員索取民眾個資,蕭給鄭女簡訊「收到記得分紅」,鄭女回「謝了,沒問題」,蕭員回「收到」,2人間有期約賄賂默契。
檢方另外查出,蕭員又幫其他友人查詢了10餘名民眾個資,但是查無對價賄賂情形,此部分僅蕭員觸犯個資法問題。
檢察官說,蕭員身為警務人員,非法查詢個資,且洩漏給討債集團,還主動索賄,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請判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