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小外甥兄妹 狼舅重判12年
2014/05/20 08: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潘姓男子與11歲外甥和9歲外甥女共同生活,卻仗著舅舅的身分,多次逼迫外甥口交並性侵外甥女,小兄妹因為害怕不敢向父母揭發舅舅獸行,只好在臉書上留言,引起同儕及師長注意,潘男自知難逃法網,主動向警方自首,法官重判12年徒刑。
無固定工作的潘男與姊姊及一對外甥共同生活,潘男常幫忙姊姊接送小孩上下學,卻對2名年幼的外甥心起邪念,從101年7月起到去年6月間,多次趁著和小孩獨處時,逼迫外甥幫他手淫及口交,男童感到噁心卻不敢反抗,長期活在陰影下。
潘男還恐嚇年僅9歲的外甥女,「如果不聽話,就要拿鞭子打妳,還要罰妳做家事」,多次威逼性侵外甥女得逞,甚至還用鉛筆插入外甥女下體。
男童因為害怕報復,不敢向媽媽揭發舅舅獸行,只好在臉書上吐露內心苦悶,引起同學及師長的注意,並通報社政單位介入,潘男心知犯行恐難以掩飾,主動向警方自首。
法官認為潘男身為2名被害人的舅舅,卻利用孩子對其服從的關係,以權勢威逼性侵被害人,雖自首表示悔悟,但犯行仍屬重大,依刑法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據了解,受害小兄妹出自家暴家庭,隨母親搬回娘家後,卻遭二度傷害,未及時察覺的母親也感到自責,社政單位已將小兄妹安置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