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春體驗姊弟戀 「姊姊」大他18歲
林男(左)迷上偶像劇,買春指定要「姊姊」,卻對張女大他18歲訝異不已。(記者洪臣宏翻攝)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要「姊姊」,就給你最大的!
廿三歲林姓男子迷上偶像劇姊弟戀劇情,到美容坊買春時指定要「姊姊」,想感受「姊姊」的魅力。遇到警方臨檢,一開燈看到大他十八歲的張姓姊姊,不禁苦笑說:「怎麼差那麼多歲?真的演姊弟戀了!」
高雄新興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接獲檢舉,七賢二路上某美容坊有從事色情按摩,警方日前埋伏發現林姓男子入內尋芳,抓準時機直衝四樓三○八室,查獲林男與四十一歲張姓女服務生正辦完事,起出使用過的保險套,將卅歲賴姓負責人、卅六歲把風黃姓男子帶回偵訊。
警方臨檢開燈剎那,林男看到張女時苦笑了出來,說:「怎麼差那麼多歲?真的演姊弟戀了!」林男應訊時表示,最近娛樂圈及偶像劇都流行「姊弟戀」,因此買春時想體驗「姊姊」是什麼滋味,但他是想找差個一、兩歲的,沒想到店家會找差十八歲的「大姊姊」給他。
警方調查,林、張兩人以兩千元從事性交易, 賴、黃應訊時堅稱已要求美容師不可以與客人全套性交易,是張女破壞店內的規矩。警方將賴嫌和黃嫌以刑法妨害風化移送,林姓男客與「張姊姊」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