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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歲童偷巧克力 被拘留、移送

    2006/05/24 06:00

    〔記者李信宏/桃園報導〕桃園縣剛滿8歲的男童,前晚(22日)在龜山鄉某超商涉嫌偷竊價值10元的巧克力,男童父親趕到,向超商說了「報警」的氣話,警方獲報趕來逮捕男童,並留置派出所過夜,創下桃園縣警方移送竊盜犯年紀最小、贓物價值最少的雙重紀錄。

    未滿14歲 不留案底

    昨晚桃園地院少年法庭開庭,男童哭說「我再也不敢偷東西了」,法官訓斥不得再犯,責付父親加強管教。法界人士指,依刑法規定,未滿14歲者不罰,男童在此案沒有竊盜刑責,也不會留下犯罪紀錄。

    龜山警分局大林派出所調查,男童當天晚上6點多在龜山鄉一家超商內,涉嫌偷竊一個價值10元的「大波露巧克力」,他將巧克力夾在腋下用籃球掩護,沒結帳就走出門口。

    超商店長當時從監視錄影器察覺男童形跡可疑,在門口攔人,人贓俱獲。店長說,男童坦承在他店內至少偷竊10餘次,只是這次倒楣被抓到。

    父到場 踹兒喊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還原案發過程,影帶內,店長要男童在超商辦公室寫悔過書,並通知父親來處理,其父抵達後怒不可遏,嚴詞責罵,還用腳踹男童,男童被踹得跌倒在地哭泣。

    店長詢問如何處理?其父只說了一聲「報警啊」就自行離開,店長只好打電話報警,沒想到3分鐘後其父折返,表達要私下和解,店長趕緊再打電話到派出所表示「不想報警了」,但值班警員說「巡邏警網已趕往處理」。

    大林派出所所長廖文揚不久就率員趕到,因是竊盜現行犯,警方不敢冒著「瀆職」風險縱放,尷尬地將男童帶回派出所安置,由於夜間不偵訊,警方請示法官後,地院告知「隔日依現行犯移送」,不得已將男童留置在派出所備勤室沙發過夜,男童的父親及姑姑也陪他睡在派出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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