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孫對上姑姑 爭產立牌恫嚇
2013/06/07 06:00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爭討祖產,王姓男子多次前往姑姑的住處外放置抗議立牌,寫有「侵吞錢財,不得善終」、「良心泯滅,家破人亡」等具侮辱、恫嚇字眼,被害人報案,王嫌涉及公然侮辱、恐嚇等罪嫌被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指出,被害人與王嫌原來是親戚,王嫌的父親是其祖父二房太太所生的兒子,而被害人則是四房太太的女兒,若論輩份來說,被害人算是犯嫌的親姑姑。不過,王嫌終日遊手好閒,缺錢花用時,便稱自己是長孫,以「阿公有留遺產給我」為由,向親戚索討金錢。
被害人指稱,之前已經過戶一棟房子及現金百萬給王嫌,王食髓知味,還要再索討二百萬元,因不堪其擾才向警方報案。
王嫌警訊時,提不出遺囑等書面資料證明,但稱自己是長孫,只是討回原本該有的遺產。
警方告訴王嫌,有任何金錢糾紛,應依循正當管道,例如法律訴訟,並提出相關書面證明文件,才能在不違反法律規定下,合法爭取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