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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冥紙辯好玩 2討債男判刑3月

    2013/02/04 06:00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朋友揪眾噴漆討債,陳、林2男幫忙撒冥紙「讚聲」,被移送法辦,2人喊冤,辯稱只是好玩,沒有「出聲」恐嚇,甚至不知發生什麼事,只是好奇跟著起鬨,法官認為,冥紙是往生者在陰間的貨幣,向在世者撒冥紙,明顯有提供赴陰曹地府盤纏及沾染晦氣之意,各判刑3月。

    被告的王姓友人與女子發生財務糾紛,99年5月間王前往催討,為了加強討債聲勢,攜帶冥紙、油漆及大聲公等物,置於女子住處前地上,陳、林2人先後趕到,見附近鐵皮圍牆被潑紅漆,噴寫「喪事」、「欠債還錢」等,2人見地上有冥紙,拿起冥紙便向空中丟撒。

    一群人輪流以大聲公叫喊「不還錢要妳好看」、「警察我們才不怕」、「不還錢就不能住在這裡」等,女子的母親返家見狀急忙報警,鄰居也嚇得不敢出門,警方獲報將嫌犯帶回偵訊,並依恐嚇等罪嫌移送法辦。

    陳、林2人坦承丟撒冥紙,但否認恐嚇被害人,強調與被害人無冤無仇,只是一時好玩,撿拾地上的冥紙丟撒,辯稱當時沒想到可能會讓人害怕,並不清楚王嫌與被害人的糾紛,沒想到起鬨玩鬧會觸法。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以擴音器、冥紙、噴漆等工具,逼迫被害人償還欠款,現場喧嘩叫喊「欠錢還錢」,就算被告2人不認識被害人,也應知道冥紙是做為討債使用,況且,習俗上冥紙是專供往生者在陰間使用,向在世者丟撒冥紙,使沾染晦氣,如同詛咒去死或不得好死,判處陳、林各3月徒刑,王姓主嫌涉他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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