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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司打贏沒用 土增稅退稅還是無著

    朱姓兄弟(右一、右二)向市議員李天生(左二)陳情,2人的7旬老弟(左一)也陪同處理。(記者俞泊霖攝)

    朱姓兄弟(右一、右二)向市議員李天生(左二)陳情,2人的7旬老弟(左一)也陪同處理。(記者俞泊霖攝)

    2011/06/06 06:00

    稅務局︰農地證明被撤銷 需重新調查資料

    〔記者俞泊霖/大里報導〕年齡合計一百六十五歲的朱姓兄弟,為了一筆兩千餘萬的土地增值稅,和稅捐單位纏訟多年。最後雖獲勝訴,但因當年的農地證明已被大里公所撤銷,稅捐單位解讀判決說,退稅於法無據,需重新調查資料,議員李天生痛批「鴨霸課稅」,要求市府給市民一個交代。

    市民朱拱南、朱太三兄弟,九十五年賣掉兩千多坪土地,當時稅務人員告知,先繳交兩千一百一十七萬土地增值稅,日後再提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可辦理退稅。未料日後卻以土地不符退稅資格為由,要求重新審核。

    朱姓兄弟於九十六年提告地方稅務局,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判決撤銷原處分,稅務局不服而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也被駁回而確定。在確定判決之後,朱某兄弟要求稅務局退稅,卻不得其門而入,他們對市府無視於法院判決一事,直呼權益被漠視。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局長蔡啟明說,當初朱姓兄弟提出的證明,已被大里公所撤銷,如今要退稅於法無據;大里區公所則表示,土地位在縣市交界,民國八十四年前屬於原中市都市計畫住宅用地,八十四年後才屬中縣區段徵收土地,主要是曾列中市都計用地,因此無法依農發條例核發證明。

    議員質疑公所和稅務局卸責

    由於公所和稅務局都認為法院判決是要「另為適法」處分,需要重新調查資料。但是市議員李天生痛批,關鍵就是一紙農地證明,質疑公所和稅務局推卸責任,五年訴訟期間利息就高達兩百萬,市政府已成「史上最大金光黨」,會協助朱某兄弟繼續訴願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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