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糞池1年沒清 公寓大廈將挨罰
2009/10/12 06:00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公寓大廈管委會注意了,未來每年至少需清理化糞池一次,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款。
環保署日前要求各縣市分階段,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化糞池強制清理公告,高雄市環保局第一階段針對機關、學校,於9月完成公告;下階段為10層樓以上的公寓大樓、國宅及公有市場,將先召開說明會。
環保局長李穆生表示,定期清理化糞池先由公務單位做起,已針對尚未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的公家機關、學校,進行公告。
下階段將針對10層樓以上的公寓大樓、國宅進行公告列管,初估全高雄市有200多棟大樓在列管名單之內,為了讓住戶明瞭這項政策,環保局第二科近期將召集管委會代表,分批辦說明會。
環保局指出,強制清理的對象,不論是公家機關、學校或公寓大廈,每年需不定期清理化糞池至少一次,清除的水肥要運到水肥廠處理,不得任意傾倒溝渠河川,但環保局的水肥車數量有限,鼓勵盡量委由民營機構清理化糞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