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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接大樓公用電 住戶送辦

    張姓住戶涉嫌竊取公共用電5年多,管委會自住戶電錶度數變化察覺有異。(記者許國楨攝)

    張姓住戶涉嫌竊取公共用電5年多,管委會自住戶電錶度數變化察覺有異。(記者許國楨攝)

    2009/09/01 06:00

    公用電費居高不下起疑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張姓男子貪小便宜,私自引接大樓公共用電至屋內使用,5年來5口之家每期電費竟只要84元。大樓管委會發現公共用電費用始終居高不下,斷電測試查出係張家所為,要求賠償,但因張某未在期限內付出賠償,管委會報警,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1家5口每期電費僅84元

    這棟位在北屯區太原路上的公寓大樓,管委會蔡姓主委日前向警方報案指出,由於大樓公共用電居高不下,管委會開始注意大樓住戶電錶度數變化,發現42歲的張姓住戶電表每期都是一樣無變化,因此起疑展開調查。

    管委會隨即透過從事水電工作的陳姓委員測試,切斷公共用電時,張某該戶同時斷電,經檢查該樓層公共用電出電盒,赫見被引接至張某屋內,確認張某竊電屬實,張某也坦承犯行,願意和解,賠償大樓14萬4000元損失,同意在今年7月底前繳交並簽署切結書。

    未依約賠償管委會報警

    但因期限已過張某未依約履行賠償,管委會才報警。張某在警訊中供稱,早在93年3月期間因為樓梯間公用電燈不亮,才把自宅電線接到公共用電出電盒中修理電燈,期間也覺得從當時至今,每2個月家中住5人卻只繳基本電費84元是有點不太正常,不知此舉已涉嫌竊取公共用電;警方則在訊後將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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