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僅10公里 騎士撞上沒了命 開小山貓免照 酒駕肇事有責
卓姓機車騎士前晚在工業區與一部俗稱小山貓的鏟土機發生車禍,現場一片狼藉,卓某經送醫急救仍不治。(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酒後駕駛小山貓鏟土機肇事仍涉及公共危險等刑責!
卓姓男子前晚騎機車行經工業區,與陳永安所駕駛的機械鏟土機(小山貓)發生車禍,卓某送醫急救不治;警方調查,陳某駕駛的小山貓負責埋設寬頻工程施工,雖然駕駛機械鏟土機不須駕照,但陳某酒測值達0.36毫克,訊後全案仍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住中縣龍井鄉的37歲卓某,前晚近10時許騎機車返家,在行經台中工業區十六路時,不慎自後方撞上由42歲工人陳永安所駕駛俗稱「小山貓」的鏟土機,儘管卓某頭戴安全帽,但因撞擊力道猛烈,除了機車車頭幾乎全毀外,卓某當場也失去意識。
陳某見狀立即通知救護車將卓某送醫,但卓某因傷勢嚴重經急救後仍告不治;警方獲報處理,發現陳某當時係在從事寬頻線路的埋設施工工程,稍早自工業十五路以小山貓載運重850公斤的水泥磚,準備運至十六路,未料卻衍生車禍。
陳某向警方說,前天下午2時許,在家中喝了3杯葡萄酒,一直到晚上才上班,當時開小山貓的時速大約只有10公里,且開啟後車燈及閃紅燈警示,同時施工單位也在道路外側以三角錐警示,沒想到死者騎機車自後方追撞速度緩慢的小山貓。
由於陳某經酒測後的酒測值達0.36毫克,警方強調,駕駛小山貓雖無須駕照,但因小山貓屬機械動力車輛,酒駕仍屬觸法,因此訊後先將全案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並報請檢方相驗,釐清確實車禍及死亡原因。
陳姓工人駕駛的小山貓上載了重850公斤的水泥磚。(記者許國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