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代聯合會 要求調升地方官員職等
2008/07/03 06:00
建請內政部比照縣市政府職等調整
〔記者楊金城/新營報導〕有樣學樣?台南縣31鄉鎮市民代表會聯合會日前通過提案,建請內政部比照縣市政府職等調整,全面調升鄉鎮市長、代表會正、副主席和公所、代表會秘書、一級主管、代表的職等,因事涉敏感,對外低調,基層公所說,調升基層官員和代表會的職等,恐難上加難。
縣市政府去年調整組織,局長、課長改處長、科長,但調升職等都遭考試院、內政部反對,縣市遊說立委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上週逕付立院二讀,引來輿論批評縣市政府自肥加薪和立法權侵犯行政權、考試權的聲浪。
與此同時,上週台南縣鄉鎮市民代表會聯合會召開業務研討會時,通過請求內政部調升基層公所、代表會職等的建議案;聯合會說,地制法再修正將把縣市一級主管和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改列簡任12職等,科長改列薦任9職等,從地制法實施以來,職等已連跳3級,但是基層所會的首長、基層官員和代表「平平努力公職」,卻未受同等尊重之差別待遇,並不公平。
代表會聯合會建議鄉鎮市公所和代表會首長改列簡任12職等,公所和代表會秘書改列薦任9職等至簡任10職等,公所一級主管改列薦任8至9職等,代表改列薦任9職等;有代表會的秘書認為行政院和考試院同意調整基層職等「希望渺茫」,但總要反映基層心聲。
有公所官員訝異代表會幫他們爭取調升,感謝好意,但縣市職等調升至今未獲同意,基層職等再調升的影響層面大,有些公所連薪水都是勉強支撐,要升等「恐等上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