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佐不法撤罰單 檢盼從重量刑
2008/05/09 06:00
〔記者王俊忠、陳逸民/台南報導〕已調任台南縣佳里警分局的前學甲分局偵查佐王進松駕車在高速公路超速被開罰單,王涉嫌盜用分局長印鑑、偽造發文字號,私自行文監理所撤銷罰單,台南地檢署查明認為王狡辯、無悔意,依法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現任佳里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的王進松強調,尊重檢方處分,將在法院為自己清白辯護。佳里警分局表示,是否給予行政處分,將由縣警局議處。
起訴書指出,94年2月9日晚間,時任學甲分局偵查佐的王進松駕車在一號國道超速被拍照,3月11日王進松接獲交通罰單。
詎料王進松為免受罰,於4月1日製作虛假的職務報告書,指稱「當天他與海巡署南縣查緝隊人員到斗南辦毒品案,請分局函文嘉義監理所撤銷罰單。」
當時,學甲分局刑事組長(後改為偵查隊長)黃瑞全未查明事實、也未報告分局長,即同意行文撤銷。王進松擔心其他長官不同意發文,私自在公文偽造編號311號的發文字號又盜用分局長印鑑,把公文交給黃瑞全決行後自行寄給嘉義監理所。嘉義監理所4月12日行文學甲分局同意免罰。
承辦的南檢主任檢察官黃朝貴表示,王進松涉公務員登載不實與盜用公印兩罪嫌,又意圖免罰偽造不實公文,犯後卸詞狡辯,因此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