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農會總幹事陳碧井 背信罪判2年
2007/05/08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前台南縣新營市農會總幹事陳碧井涉嫌以購地經營老人安養院為名義,向農會信用部融資2億餘元,由於安養院案無疾而終,新營市農會蒙受2億餘元損失,台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判處陳碧井2年徒刑。
判決指出,從78年3月到91年12月底擔任南縣新營市農會總幹事的陳碧井(62歲),明知市農會無營運老人安養院與成立基金會的實益,他在87年間以專案報請設置安養院(老人養護中心與精神病患療養中心)。
當時新營市農會借款戶陳寶珍(獲判無罪)以陳世展(獲判無罪)、陳百滄(獲判無罪)等人頭借款戶所提供位於新營段的多筆土地,向市農會借款8千5百萬元,陳寶珍無力繳交本息。
陳碧井意圖為陳寶珍的不法利益,即運作經市農會代表會與理事會議決,決定購買上述土地作為安養院用地,陳碧井並與陳寶珍議價,由市農會以每坪9萬6千元單價買進土地。
對此,新營市農會曾函詢台南縣府,縣府2度函覆表示,「辦理內部融資若涉設置安養院之用,恐影響市農會信用部資金的流動性,其融資用途請專案報府層轉財政部核准。」
但陳碧井未經財政部核准、也違反縣府函文指示,逕以總幹事職權同意授權農會信用部融資供「供銷部」支出2億零917萬多元的購地款,涉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