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養豬場轉型 嘉縣補助每頭加碼300元
嘉義縣有61個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為鼓勵轉型,縣府除了農委會補助業者每頭豬2200元外,另加碼補助300元。圖為養豬場一景。(記者曾迺強攝)
〔記者王善嬿、曾迺強/嘉義報導〕全國防堵非洲豬瘟侵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宣布除了向環保署申請並檢核通過的廚餘養豬場,其餘須在一週內改為飼料餵養或離牧,嘉義縣政府為鼓勵養豬場轉型,除農委會補助業者每頭豬二千二百元,另加碼補助三百元,嘉義市政府則依中央政策補助每頭二千二百元。
憂防疫破口 養豬青盟17日北上陳情
台灣養豬青年聯盟理事長郭嘉育質疑,政府未全面禁用而是有條件開放廚餘養豬,恐讓防疫出現「破口」,原訂九日集結豬農北上農委會陳情,因未及申請路權,延至十七日,目前有彰化、雲林及嘉義豬農響應。
嘉縣轉型輔導55場 嘉市6場待溝通
縣府農業處畜產科長張安吉說,全縣有六十一個廚餘養豬場,環保署再利用檢核列管的有六場,尚未登錄的五十五場,將輔導改用飼料養豬或退場。市府建設處長陳光興則說,嘉義市有十一間養豬場,其中六間廚餘養豬場,都有廚餘高溫蒸煮設備,考量業者成本或飼養習慣,要轉型得再溝通。
至於廚餘去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長林珮如表示,全縣每日家戶廚餘量三公噸、餐廳事業廿七公噸,其中一半餵豬、一半提供鄰近縣市業者或送焚化爐處理,農委會有條件開放廚餘養豬後,規劃廚餘由焚化爐去化。
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孫意惇說,百貨公司或大型餐廳的廚餘,現由業者自行委外處理,且資本額二千五百萬以上、每天產十六公斤廚餘或每年廚餘量達六公噸的事業體,環保署正研議輔導廚餘再利用;小吃店、非事業產生的廚餘可直接丟垃圾車回收,回收的廚餘標售給雲林縣的養豬場,如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將送焚化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