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灣文學獎」徵件 總獎金240萬元
「台灣文學獎」徵獎活動,2017年徵獎辦法出爐。(台文館提供)
5月25日開始收件至8月1日截止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由國立台灣文學館舉辦的「台灣文學獎」徵獎活動,二○一七年徵獎辦法出爐,今年五月廿五日開始收件,共分圖書類與創作類兩大項,圖書類有長篇小說、新詩兩個獎項;創作類包括劇本、台語短篇小說、客語短篇小說及原住民漢語短篇小說共四個獎項。
台文館表示,今年度「台灣文學獎」總獎金高達二百四十萬元,不同以往,圖書類新詩獎項獎金提高為五十萬元;創作類母語文學徵獎,今年度開始,在文化部大力支持下,調整為年年徵獎。
台文館說,「台灣文學獎」是台灣唯一由國家級文學館所舉辦的徵文獎項,自今年五月廿五日開始收件,至八月一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歡迎文壇好手及熱愛文學創作者,把握機會,爭取文學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