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農會選舉 1選將涉賄10萬交保
(擷自南投縣草屯鎮農會網站)
兩派競爭激烈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草屯鎮農會會代選舉現金買票喊得震天價響,南投檢方指揮調查站、草屯警分局昨日傳喚某里候選人、樁腳和選民十多人,張姓樁腳和多名選民均承認有買票,一票從四千到五千元不等,簡姓候選人夫妻則否認買票,南投檢方認為簡姓夫妻和張姓樁腳涉嫌賄選情節重大,諭令樁腳五萬元、候選人夫婦各十萬元交保。
草屯鎮農會是南投縣各鄉鎮市農會中,選情最膠著、競爭最激烈的,「現任派」迎戰「舊勢力復仇派」,兩派實力相當,攻擊文宣、報案、控告皆有,而賄選傳聞更是不斷。
南投檢警調昨日傳喚草屯鎮某一里的簡姓會代候選人夫婦,及該里選民十多人和張姓樁腳,經一天的初、複訊後,有少數選民否認收錢,但有多名選民坦承收錢,一票是四千元,還有選民指簡姓候選人夫婦有買票。承認收錢的選民,檢方要他們繳回犯罪所得後請回。
幫簡姓候選人現金買票的張姓樁腳,昨也被檢調人員突破心防,承認他拿二萬九千元買了七票,其中一票關鍵票五千元,其他六人都是四千元。
依農會法第四十七之一條規定,期約賄選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