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化年貨街稽查 30家違規
法務局昨天循往例,會同相關單位赴迪化街進行聯合稽查。(記者沈佩瑤攝)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北市法務局昨偕同商業處、衛生局等跨局處單位,前往迪化街年貨大街進行查核和輔導,昨共稽查一五三家攤商,發現卅家違規,包括標示不清、食材未覆蓋完整、食品直接擺在地面等,目前皆已輔導改善完成,食品標示和包裝也抽檢三九四五件皆符合規定。法務局說,即起進行為期十四天的稽查,每天都會有專員在場進行輔導,若發現違規將請攤商立即改進。
衛生局食藥處技正周建銘指出,今年元旦起有新的標示規定,宣稱含特定魚種的加工食品,若原料不含該魚種成分,則應依規定於品名加註口味或風味字樣,若查到成分標示不實,除要求立即下架,最高可罰四百萬元罰鍰。
一家無名攤商遭抽查發現商品產地標示不清,攤商辯稱標示上寫簡體字,並指若客人詢問,都會說明產地是中國,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建議攤商,可以在明顯處擺放告示牌,刊載清楚產地、經銷商資訊等,並開出勸導單要求改進。
何修蘭呼籲,消費者採購年節食品要把握「不買標示不清」、「不買色澤過於鮮豔」、「不買來源不明的食品」等三不原則,另外也應仔細確認商家標示商品的計價單位,避免衍生消費爭議。
而御華生魷魚絲未做好食物覆蓋,聯合稽查小組也馬上要求業者改進。周建銘說,即食及試吃食品,需有防塵、防蟲等防污染設備,食材與地面及牆面需保持適當距離,年貨大街工作人員要穿著工作衣帽,若攤商在準備相關物品上有困難,衛生局可免費提供;冷凍食品則必須存放在負十八度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