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藝中心住宿?新團隊︰不當旅館用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去年由全聯集團從統一接手後,住宿區改委託老爺集團經營,更名為宜蘭傳藝老爺行旅。(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去年由全聯集團接手,九月二十六日封園整修,預計這個月廿一日春節前開幕,園區福泰冬山厝更名「傳藝老爺行旅」,能否提供旅客住宿,爭議迄今。縣府表示,須參與研習等活動才能提供住宿,不能有營利行為,否則恐違法;傳藝老爺行旅說,只作為習藝住宿之用,不會當作旅館用途。
福泰冬山厝 更名老爺行旅
福泰冬山厝隨著傳藝委外經營團隊易主,已在去年九月二十七日停業,新團隊全聯集團與老爺酒店合作經營,福泰冬山厝更名為宜蘭傳藝老爺行旅,預計傳藝開園後試營運。縣府工旅處表示,福泰冬山厝、國軍英雄館等,都是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的場所,原本不受旅館營業程序限制。
提供不特定對象 須完成地目變更
民國一0四年發展觀光條例修正,冬山厝等被認定有提供不特定對象住宿,與旅館業無異,要求十年內變更地目、完成旅館業登記。副縣長吳澤成昨在縣務會議提醒縣府工旅處,如果老爺行旅要提供不特定對象或團體入住,工旅處要確實協調完成地目變更。
工旅處副處長池騰聯說,觀光局為保障旅客權益,要求冬山厝等場所須依旅館業營業程序及相關限制才能營業,也立下十年的落日條款,這些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的場所,確有營利事實者,例如傳藝中心冬山厝,應在一一四年前完成變更並申請旅館業登記。
池騰聯說,文化部曾在一0 三年發函,稱福泰冬山厝以非營利為目的,專門提供辦理文化藝術相關的教育訓練、研習、展演、學術交流、會議及參訪活動使用,但是否有比例原則,參訪等定義以及是否產生住宿需求,縣府將請文化部再作解釋。
「不會作為旅館營業。」傳藝老爺行旅公關主任賴秉均說,全聯委託老爺集團營運習藝住宿區,依照規定必須提供教育訓練、研習展演、學術交流與會議參訪等,要有習藝目的才可以提供住宿,未來也會有表演展覽和講座,希望習藝定義更明確,同時會儘快配合政府程序,完成地目變更,申請旅館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