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拆屋還地 山區原墾農議會陳情
番路鄉代表會主席林宏謙說,有村民這週才看到嘉義林管處公告,要準備續租卻趕不及。(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嘉義縣山區「原墾農」近二百人昨天早上到縣議會陳情,指原墾農在台灣的歷史比政府還久,土地卻被登記為國有,不少人面臨無法續租,恐要拆屋還地的窘境;議長張明達及縣府秘書長張志銘等人討論,決彙整居民提的問題,向中央政府反映,建議暫緩執行,修正法令來解套。
辦理續租 林管處允事後補文件
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副處長楊瑞芬回應,針對國有出租造林地,去年九月及今年九月發存證信函給林農,告知續租事宜,已辦七場說明會,並非急促辦理,已通知工作站假日留守人員,請林農到工作站先簽署續約書,相關文件可事後補齊。
竹崎鄉民洪紹勛說,家族從清代就在山區居住,日治時,官方已查定土地,也登錄為私有地,但國府接管台灣後,被迫簽訂租賃契約,後來竟被登錄為國有地,只能承租,有類似情形的居民很多,現在政府推動轉型正義,追討不當黨產, 但人民的居住正義何在?政府應返還原墾農的地權。
番路鄉民代表會主席林宏謙表示,嘉義林管處這星期才製作告示牌,通知居民須在年底前持證明文件續租造林地,否則要收回,時間如此緊迫,大家根本來不及,農保也恐中斷。
另有陳情者反映,過去因家族人口增多而增建房屋,卻接到國有財產署通知,因法律規定不得改建,要求拆屋還地,但百年來居住的土地成為國有地已經很痛苦,如今連承租都不可,難道政府要讓人民家破人亡,無處可居。
擴增建物 國產署表示個案處理
國有財產署嘉義辦事處蔡姓專員說,民國八十二年以前已實際使用者,可依法繼續承租,但若有中斷就無法續租,擴增建物者僅能在承租原有建物範圍,超過則得拆除還地,國產署會視個案情況依法辦理。
山區原墾農居民到縣議會陳情。(記者林宜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