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立國小近4成校警身障 家長憂安全
校警維持學校門口秩序。(示意圖,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近年校園暴力和校外人士入侵事件頻傳,據調查,新北市公立國小校園警衛有近四成比率為身心障礙人士,民代接獲家長陳情,擔心發生緊急狀況,警衛恐難以在短時間內應變,是否勝任守護學童的重責大任,引發疑慮。
市議員李倩萍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除特定單位,各級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若超過三十四人,至少須提供三%身心障礙員額。教育局資料顯示,公立中小學身心障礙人士擔任校園警衛人數佔整體比率三十六.四%,國小學童安全防禦能力相對不足,家長不免擔心安全問題。
議員:短期增替代役協助校安
李倩萍表示,學校進用身心障礙員額面臨困境,老師要取得教師資格,行政人員須通過國家高普考,通常學校會選擇聘用條件相對寬鬆的警衛,達法規標準,擔心的家長並非想剝奪身心障礙人士工作權,而是應把人力放在適當位置,她要求市府加強職業培訓計畫,讓身障人士可從事警衛以外工作,或短期增加替代役協助校安,逐步調整身心障礙者工作內容。
教育局:多層面建構安全防護網
教育局副局長黃靜怡表示,市府從多個層面建構校園安全防護網,校警僅是其中之一,教育局每年辦理校園警衛研習,並以紅外線電子圍籬警示系統、監視器等科技設備輔助校安,校警除做好門禁管制,若遇突發狀況,也會第一時間利用警鈴或電話通報校方,派行政人員支援,啟動校園安全SOP機制。
身障團體:回歸工作本質 勿貼標籤
黃靜怡表示,各校也會定期召開校園安全會議,邀請轄區派出所、社區巡守隊、社區發展協會、里長、家長會長、志工等成員協助校園安全,校警聘用身心障礙人士,不影響校安守護工作。
台灣障礙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俊麟認為,身心障礙人士無法勝任校園警衛的思維是就業歧視,首先須釐清校警工作性質,是巡守或拿工具跟歹徒搏命?再者,身心障礙有不同類型,並非所有身障人士皆不適合擔任校警,此事重點應回歸工作本質與個人能力,不是先入為主貼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