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流前男友性愛影片 女判賠6萬
2016/12/13 06: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龍姓女子不滿李姓男友另結新歡曹女,涉嫌將他與前女友的私密留言及性愛影片傳給曹女,李憤而求償六十萬元;龍女則辯稱曹女向她探詢李男品性才傳影片,高雄地院認定被告侵害李男隱私,判龍女賠償六萬元。
李男主張,民國一○一年間與被告龍女同居,她明知他存放於電腦內的文件、照片及影片均為其所有,具高度私密性且無公開意願,竟趁其外出未經同意,偷偷複製儲存,包括「奇摩交友留言」等關於第三人間的私密對話,以及未公開的心情留言,還有他的舊愛前女友裸照、性愛影片。
直到一○三年十一月間,龍女與他分手後,竟將這些私密資料傳給他的新女友曹女,嚴重侵害其隱私權,導致自律神經失調長達一年,怒告龍女求償六十萬元;不過,被告反駁指李男是在一○四年六月間就醫,距傳性愛影片時間超過半年,主張與他的發病毫無關連。被告雖承認當初未經李男同意,下載這些檔案給李男新歡曹女,推稱曾是同居情侶,電腦也是兩人共同使用,認為應可下載這些檔案,況且也是曹女向她探詢前男友的品性,才被動僅傳檔案給曹女一人。
被告強調沒有散佈的意圖,主張不應以就醫門診紀錄,就向她求償六十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不採信被告龍女的辯詞,衡量雙方的工作與財力後,判決被告賠償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