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通盤檢討 部落促縮編保護區
位在清泉風景特定區內的攤販抱怨,前幾天突遭斷電,要求立即復電,並建議未來規劃產業美食街,讓族人得以合法設攤營生。(記者廖雪茹攝)
部落首度開會協商共識
〔記者廖雪茹/五峰報導〕破天荒!新竹縣五峰鄉昨天首度召開清泉部落協商共識會議,討論清泉風景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與會族人發言熱烈,不滿劃入保護區後禁建、禁伐,影響生計,要求縮編;風景區內攤販也抱怨突遭斷電,要求立即復電,建議未來規劃產業美食街,讓族人合法設攤營生。
縣府國際產業發展處辦理變更清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因應《原住民族基本法》,經五峰鄉民代表彭武藏發起,昨天踏出第一步,在桃山國小召開部落協商共識會議。但Laling Yumin等人質疑相關權益人未獲通知到場,代表性不足;縣議員趙一先建議各部落會議儘快成立,推舉代表人,縣府再分區溝通,以形成共識。
「把我的土地還給我!」會中有地主抱怨,自家土地被劃為保護區,申請伐木補助碰釘子,蓋好的房子也申請不到門牌。還有地主僱挖土機整理自家土地,因位在保護區,遭罰十二萬元。也有戶長憂心,道路計畫拓寬,住家恐遭拆成兩半,不希望實施都市計畫法。
丁神父:部落權益優先
攤販代表抱怨,鄉長曾允諾要妥善規劃攤販區,如今卻連斷電也未通知一聲,要求立即復電。麗依京.尤瑪則質疑,通盤檢討是為了溫泉旅館而設計,反對將溫泉資源拱手讓給財團。神父丁松青也看不下去,建請政府做任何規劃,都應以當地人權益為優先。
彭武藏結論,第一,劃設保護區後不能有任何開發行為,建議縮編或解除。第二,清泉溫泉上方野溪因列為土石流警戒區,影響當地精華區的發展,建議縮編。第三,公部門做任何建設,須經地主同意才能徵收。
原住民族行政處處長曾効忠說,二十多年前就曾建議解除保護區,這次他將再協助建議。
國發處副處長陳偉志回應,民國七十一年九月劃設清泉風景特定區七十九公頃,其中四十四公頃劃入保護區,已超過三十年,應該檢討;而保護區有容許使用的相關規定,並非什麼都不可以做。通盤檢討每三到五年辦理一次,上次是九十七年,已有點久,目前只是草案,尚待廣納民意,凝聚共識。
鄉長:另外覓地供設攤
五峰鄉長秋振昌昨晚受訪時則說,攤販區位在公有停車場用地上,屬違法營業,等縣府和公所同時在風景區施作的綠美化等工程完工後,會設法另覓適合地點,輔導攤販遷移並合法化。
新竹縣五峰鄉昨天首度召開清泉部落協商共識會議,族人熱烈討論清泉風景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紛紛要求保護區縮編,甚至解除!(記者廖雪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