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31份雞排無人收 亂叫外送吃毀損官司
陳男訂了31份雞排共1860元,辯稱是同事醉酒送雞排給學生吃。(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亂叫外送要負法律責任!台中市警第三分局受理轄區一間雞排店報案,自稱「黃先生」的客人來電訂31份雞排,指定送到中市東區復興路一家補習班,不料,店員抵達指定地址,該補習班早已「不存在」,回撥「黃先生」無人接聽,警方依電話號碼找到陳姓男子,他宣稱當天喝醉酒,「同事想送雞排給辛苦讀書的學生吃」,昨天依毀損罪嫌函送法辦。
三分局在今年8月間接獲雞排店報案說,自稱「黃先生」的人訂1860元的雞排31份(每份60元),外送到一家補習班,店員送到指定地址,卻發現這家補習班早已經拆除,店員不死心,又跑到這家補習班位於大公街的分店,櫃台人員卻說,沒有訂雞排,也沒有「黃先生」這個人。
雞排店老闆得知被耍、被惡搞了,重撥「黃先生」電話,無人接聽或直接轉入語音信箱,氣得向警方報案,並以雞排不能再賣,只能丟棄,讓他血本無歸等理由,要求警方追究毀損罪。
警方調閱通聯紀錄,雖鎖定31歲高中肄業、從事建築工程的陳姓男子涉案,他遲至本月8日才到案,宣稱當天與工地同事喝酒,同事酒酣中認為,補習班學生唸書很辛苦,提議訂雞排送給學生吃,他迷迷糊糊打電話訂31份雞排,酒醒看到自己未接雞排店的來電,他感到很抱歉,不是故意惡搞雞排店,至於是哪一位同事?他說「不記得了」,警方認為他瞎掰,昨天依毀損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