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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市府首長司機被疑超工時 近期勞檢

    2016/11/15 06:00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府局處首長司機遭議員質疑超時?市長的司機單日更達十四到十七小時?勞工局指出,首長司機每月總工時上限二百六十小時,需進一步檢視才能釐清有無超時,近期會展開勞動檢查。

    勞局:首長司機適用彈性工時

    勞工局長鄭素玲說明,首長司機與一般勞工不太一樣,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可與雇主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彈性,各地對此設有每月總工時上限,高市訂每月總工時二百六十小時。司機可能因打卡時間不定、或者應休假日加班、或主管機關疏忽沒訂契約等可能,以致工作時數被關注,需進一步檢視才能釐清;針對議員質疑,願進行勞檢確認、一切依法處理。

    市議員陳麗娜昨質詢指出,現行勞工工作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每日正常與延長合計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她點名市府卅五局處(含市長、副市長)首長司機,今年一到八月單月正常工時超過一百六十小時九十三次、加班超過四十六小時一百七十二次、延長工時高達六十九小時。

    陳麗娜表示,市長陳菊有兩位司機,理論上應可輪休,卻自今年三月起、幾乎每月都會超過法定工時,其中五個月的日均工作十六小時,懷疑超時工作、甚至可能公器私用?陳麗娜要求勞工局必須對所有首長司機進行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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