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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狗便噴到人互毆 老師骨折獲賠

2016/11/09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53歲陳姓國小教師帶兒子到公園打羽球,見地板有狗便而以水管沖洗,不慎噴濺到路過的盧姓男子,雙方為此發生爭執,盧男67歲胞兄見狀幫弟弟出氣,持棍棒與陳男互毆雙雙掛彩互告,陳、盧分別被依傷害罪判處5月、2月徒刑,陳男因手部骨折另向盧男提出民事求償,桃園地院民庭判決盧男須賠償68萬餘元。

判決指出,在桃園市某國小任教的陳姓教師,103年3月31日下午帶著兒子到桃園區檜稽公園打羽球,他見地板有狗便於是以水管接公廁的水沖洗,盧男行經時褲管被噴到,雙方起了口角,人在附近的盧男胞兄見狀拿了木棍上前毆打陳男,陳男也以羽球拍反擊,陳男被打到手部骨折,盧男全身多處擦傷。

陳、盧為此互控傷害,法官認為雙方都有出手,分別判處2人5月、2月徒刑,陳男另對盧男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結判處盧男須賠償6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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