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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3天落跑 原來是「被打到心碎」

2016/10/24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落跑新娘原是受暴被害人!陳姓男子指控新婚妻子才3天就悔婚,向新竹地院訴請賠償婚宴、拍婚紗照費用及精神損失共80萬元,然而新娘指控遭陳男動手毆打與辱罵,陳男自知理虧才同意解除婚約,法官調查屬實,駁回陳男所有請求。

暴力男索賠被駁回

陳男說,去年11月辦理結婚典禮並宴請親友,宴客後妻子旋即返回娘家未同住,3天後就說要分手,不願辦理結婚登記,半個月後,他在妻子娘家房間,發現妻子與另名男子的親熱照,事後妻子傳簡訊給他,承認有帶別的男人回家,並稱「悔婚是我不對,因為就算錯,我也不能這樣將就一輩子。」

寧願毀婚 不想將就一輩子

陳男以被誘騙拍攝婚紗照、購買喜餅、支付婚宴費用等,訴請賠償50萬元,並認為妻子悔婚,是因其個人感情糾纏不清,造成他精神上莫大痛苦,且對於親友之不時詢問,亦難以啟齒及說明,苦痛難以言喻,另請求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張女則說,她未辦理結婚登記,是因陳男言語、肢體暴力、壞脾氣,及遭到債權人強制執行、財務出現困境等因素所致,陳男自己有外遇不說,卻在打完她,讓她傷心、絕望、逃回父母家後,才要她回心轉意,但為時已晚;說她跟別的男人有親熱照,更是無中生有。

事後雙方簽立協議書,載明「茲因個性不合,感情不睦,經慎重考慮後,決定分手,雙方出於真意經協議為之。」

法官認為,陳男指控遭騙婚,並未舉證;且雙方交往多年,不僅拍婚紗,並裝潢佈置新居,還舉行結婚喜宴,倘張女無意結婚,何需大費周章,為結婚做準備並負擔拍攝婚紗照費用,且將婚宴當日收受禮金29萬元,全數用於支付婚宴費用上?可見陳男指控不實。

事後陳男發簡訊給岳父「我的壞脾氣,你女兒受不了」、「她已經不愛我了,很多遺憾,我只能選擇面對現實」、「我會簽協議書及本票,也會向兩位長輩好好道歉」、「是我對你們不好意思,走到這一步,我婚前跟她吵太凶,她被我嚇到,會害怕,似乎已經挽回不了了,雖然不捨,但我也只能接受。」

陳男發簡訊給張女「我害怕妳婚後會離開我,我想知道妳愛不愛我,我發了脾氣」;張女也曾發簡訊給陳男「你只要發脾氣了,只會說話傷害我…」、「被你打到心都碎了!」

法官認為,這些文字足以顯示陳男已同意解除婚約,因此事後又訴請賠償,並無依據,全案駁回。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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