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遛毛小孩 最高恐罰1萬
2016/09/24 06:00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毛小孩飼主注意!台北市動保處擬訂立「動物飼養基本照護規則」草案,除依寵物體型明文規範飼養空間大小、駕駛人不得單獨將犬貓留置汽車內,飼主亦不得騎機車遛貓犬,否則將依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動物受傷則可依動物保護法處以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針對陽台將禁止飼養寵物傳聞,動保處澄清,若民眾受限於住家環境,需將寵物飼養於陽台時,需提供遮蔭、通風、乾淨等安全舒適的環境,但有四種情形例外,包括經獸醫師同意、犬貓具攻擊性或有攻擊紀錄、飼主已適量遮蔽與提供適當生活環境或具其他正當理由。
動保處說,民眾若發現動物保護違法事證,可通報一九九九市民熱線或動物保護專線,也可透過動物保護案件通報智慧型APP「台北市動物福利」檢舉提供資料,有機會獲得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