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場限制下修 新園里民赴議會抗議
反對養雞場的新園里民昨天到縣議會抗爭。(記者黃明堂攝)
社區周界從1000米變300米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府修正「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將新設畜牧場與社區周界從一千公尺縮短到三百公尺,新園里民擔心去年抗爭擋下的新設養雞場敗部復活,昨天聚集縣議會抗爭,縣議會三讀通過的修正案,維持一千公尺,新園居民再度獲勝。
憂去年被擋下的養雞場敗部復活
去年有業者想在台東市新園部落鄰近處設養雞場,引發居民強烈反彈,經過多次陳情、抗議及協調,縣府訂出「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新園案因為「距離不符規定」,無法設立。
不過縣府送議會修正條例,將條例原本規定,新設畜牧場應距社區、部落、學校至少一千公尺,修改為三百公尺,新園里民擔心養雞場敗部復活,近百人帶著抗議布條,先是聚集議會外抗議,反對修正提案,要求立即撤回,接著又進入緊盯二讀審查。
多方協商會 三讀通過維持1000米
開議後,主席陳宏宗即敲槌宣布本會期不審本案,留待定期大會再審。但抗議民眾擔心一離開,縣議會就會通過修正案,仍留在旁聽席緊盯。部分議員也認為宜速審速決,經多方協商,由縣議員林琮翰提臨時動議,恢復二讀審查,並由林琮翰發言擋掉距離縮短的條文,維持原案一千公尺,獲無異議通過。
三讀通過的修正案中,有兩條文則獲倏正通過,包括增列新設畜牧場定議增列不溯及既往原則,及總面績變更原則。由於擋掉最爭議的距離縮短,新園里民對審查結果滿意,鼓掌感謝縣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