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品質 縣府2條件把關
2016/08/06 08:00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同意礁溪休閒渡假區讓地主以「自辦」方式辦理,外界擔心公共工程品質把關?縣府表示,自辦的籌備會或重劃會,需確實遵守縣府提的兩項附帶條件,若違反情節嚴重,得命令解散並不予補償。
縣府表示,雖然是自辦,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及水土保持計畫由縣府辦理,費用由重劃會負擔,並需接受縣府工程查核,重劃會的公共工程發包比照政府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再者,重劃會應於工程竣工驗收前,提撥工程費用五%給縣府,做為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建設基金。
縣府指出,會嚴密監督重劃作業,若違反規定或法令,得隨時通知限期改善,情節嚴重得命令解散,重劃會所支出相關費用不予補償,申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