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新意外險生效 最高理賠500萬
民眾若在太管處管轄維護的步道、停車場等公共設施旅遊時,不幸發生意外,經保險公司認定後,就可獲得理賠。(記者王峻祺攝)
範圍不含保護區、中橫等公路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太魯閣國家公園「園區公共意外責任險」,經過上網重新招標後,新年度將由泰安產險負責為期一年的「新責任險」,合約昨日生效到明年八月二日止,死亡理賠金最高五百萬元,但不包括高山生態保護區及台八線、台十四甲線等公路沿線。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自去年起修訂「園區公共意外責任險」部分條例,將死亡保險理賠金從新台幣三百萬提高至五百萬元,並增設高海拔合歡山等多條高山步道理賠範圍,已是目前全台九大國家公園中,保險理賠金額最高、設施涵蓋範圍最廣的園區。
太管處副處長張登文說,民國九十八年起,太管處開始投保「園區公共意外責任險」,隨著遊客愈來愈多,除增加死亡理賠金外,還把高海拔的合歡東、北、西峰及小奇萊等多條步道納入保險範圍。
他強調,民眾若在太管處管轄維護的步道、停車場等公共設施旅遊時,不幸發生意外,經保險公司認定後,就可獲得適當的理賠保障,目前一年一期的太魯閣「園區公共意外責任險」已到期,六月經上網公開招標後,最後由泰安產險得標,保險契約自昨日起生效。
張登文說,園區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理賠範圍,不包括公路總局維護的中橫公路及台十四甲線等公路沿線,及園區內的高山生態保護區,民眾若申請攀登生態保護區,建議可自行向國內各家保險公司投保登山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