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單無履約保證 消保官籲購買禮券
2016/08/01 08:0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世貿中心正在舉辦旅展,法制局消保官展開禮券健檢,發現有業者遊走法律邊緣,以銷售訂購單方式,讓消費者只要付部份訂金,販售無特定住房日期的住宿服務,逃避履約保證所要負擔的成本,消保官呼籲民眾最好買禮券,避免權益受損。
台中世貿中心正舉辦二○一六台中國際觀光博覽會暨伴手禮大展,消保官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也同步在展場中辦理禮券健檢服務。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近二日查獲有業者以訂購單方式,販售無特定住房日期的住宿服務,消費者只要先付三成、甚至更低的訂金就可取得訂購單,但因不是禮券,業者依法不用履約保證,業者如有經營困難,訂購單的消費者不能像禮券消費者般有銀行等保證機構的履約保證,恐求償無門。
康馨壬呼籲消費者,如未確定住房日期,最好是買禮券,絕對不要聽信業者宣傳而以訂購單方式購買住宿服務,以確保自己權益。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以訂購單方式購買住宿服務及購買住宿券,雖然都可以享受住房服務,但卻沒有保障。
陳朝建指出,業者販售訂購單,在行銷時宣稱可以更改住房日期,而且不收手續費,但訂購單是針對已確定住房日期且少量的消費行為規範,並沒有履約保證的要求。萬一遇到業者經營狀況生變,無法提供住房服務時,消費者將陷於求償無門困境。
陳朝建呼籲消費者,購買有履約保證的禮券,才能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