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路刨除路面 法院強制執行
附近居民到場抗議通行權受阻。 (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部份土地經法院判還地主後,屏東地院要求敗訴的屏東市公所主動刨除柏油路面,但市公所拒絕履行,法院昨天強制執行,在警力戒護下,順利刨除路面,施工費用將要求公所支付,否則查封公庫,在場抗議的居民表示將透過法律途徑尋求翻案,還路於民。
地院判土地還地主 公所須付施工費用
林森路一巷有近三百公尺長路段分屬於不同私人地,其中洪姓地主佔了近百公尺,經過多年官司訴訟,法院判決土地應歸還給洪男,市公所須刨除柏油路面,但市公所認為該路段每天通行人車眾多,貿然封路將造成大影響,建議暫緩,與地主溝通卻始終沒有交集。
屏東地院民事執行處昨天派員強制執行,由洪姓地主僱工刨除路面,事後再向公所求償這筆費用,數十位附居民不滿道路被封影響通行權,在縣議員蔣月惠率領下,在施工現場拉白布條抗議,警方全程戒護,路面順利刨除,未引發衝突。
市公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該支付的強制執行費用,公所不會逃避,為補救此案所造成的通行不便,公所已透過都市計劃檢討,將林森路一巷旁邊的水利地劃作八米道路,若送審通過,便可解決通行問題。
申辦大鵬灣市地重劃 涉偽造文書被訴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鍾姓男子經營的土地開發公司看好大鵬灣觀光前景,在申辦市地重劃時,卻被檢調查出涉嫌偽造文書,虛增土地所有權人數,檢察官訊後將鍾男以及該公司副總、員工共十二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依平均地權條例欲自辦市地重劃,需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土地面積也要過半,鍾男九十九年接手五十六公頃的大鵬灣土地開發案後,得知地主共三百四十一人,同意人數僅一百零五人,即假借投資或獎勵資深員工名義,由公司員工及親友掛名「擔任人頭」,陸續取得開發案內土地。
檢方表示,鍾男涉嫌製作內容不實的土地登記申請書及土地所有權人移轉契約書,虛增土地所有權人數過半,即以大鵬灣重劃籌備會名義申請核准重劃,有損重劃區域不同意見的所有權人權益及屏東縣政府審核重劃案的準確性。
檢察官認為鍾男及公司謝姓副總、員工共十二人屬於共犯結構,為貪圖市地重劃利益,嚴重影響其餘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且犯後均否認犯行,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法院強制執行刨除林森路一巷柏油路面。 (記者李立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