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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上路3年 集集環鎮小火車停駛

集集環鎮小火車未取得雜項執照就營運上路多年,鎮公所決定解約,今日起停駛。(記者劉濱銓攝)

集集環鎮小火車未取得雜項執照就營運上路多年,鎮公所決定解約,今日起停駛。(記者劉濱銓攝)

2016/04/19 06:00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南投縣長林明溱擔任集集鎮長時大力推動的環鎮小火車,運行三年多將在今(十九日)停駛!

停駛原因除小火車廠商違法經營攤販被檢舉而解約,更離譜的是,小火車自營運以來竟無雜項執照、違規上路,期間還屢次發生小火車暴衝事件。鎮公所將重新委外招標,新廠商須取得執照後才能讓小火車再度營運。

攤販區違法經營 屢遭檢舉

民國九十年時,林明溱為發展觀光推行環鎮小火車,當時因小火車行駛軌道路線屬於道路用地,用地變更問題一卡十餘年。一○一年擔任立委的林明溱爭取將土地改為遊憩用地,公所才在一○二年順利招標委外經營。惟小火車沒有雜照、相鄰攤販區在綠地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近來也屢被檢舉,才讓公所不得不依約提前解約。

林明溱昨天表示,當時小火車牽涉許多單位與法規,很多細節都需再補辦完成,在他解決土地問題後,可能是接任者未積極處理,才會讓問題延宕至今;近期攤販區在綠地違規使用的部分,也已要求公所提出「臨時多目標使用」,讓攤販問題解套。

鎮公所表示,當初廠商得標時就知道營業須取得小火車雜照,並改善攤販占用綠地問題,但三年多過去,業者不僅未取得雜照,還未依規定報備即私下招攬攤商。他們是經修約後載明「若經檢舉屬實即可解約」,才會據此讓小火車停駛。

使用、雜項執照都沒有

縣府建設處指出,小火車的雜項建設執照與使用執照皆未取得,由於在遊憩用地上的機械遊樂設施,其運作都需有相關執照,除依土地使用分區等資料申請建照,使照取得也需經合格技師檢測設施安全性,才能合法上路,去年小火車就因無照才被檢舉違反都市計畫法,公所因此吃上六萬元罰單。

被解約的謝姓業者痛斥政府騙人,他說,當初得標完全不知小火車是個「違章建築」,公所身為「房東」應提供合乎規定的房子,怎會讓「房客」住進去才知違規連連?他將向公所求償討回公道。

遊客斥不該拿人命開玩笑

遊客指出,集集小火車相當知名,來玩的人幾乎都會嘗鮮搶搭,感受一下小鎮的沿路風光,但沒想到竟是違規行駛,相關單位實在不該拿人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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