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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香豬油案辯論/檢促重懲 魏打溫情牌

台北地院審理味全混油案,傳喚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出庭,魏應充也在庭訊前接受媒體訪問。(記者陳志曲攝)

台北地院審理味全混油案,傳喚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出庭,魏應充也在庭訊前接受媒體訪問。(記者陳志曲攝)

2016/01/2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味全公司「味全香豬油」摻偽劣質油案,昨辯論終結,魏應充大打溫情牌,說他被羈押獲釋後,心情很軟弱,許多員工失業、家計困頓,大兒子結婚也沒有舉辦婚宴,「我對親家感到很抱歉」。公訴檢察官則認為,味全只考量原料成本與銷量,未注重品質,若法院不予重懲,其他廠商勢必起而效尤,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建請法官判處所犯之罪的最重之刑。

全案排定3月25日宣判

台北地院審理的味全案,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味全調合油、橄欖油、葡萄籽油等植物油,混入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油案,被告為味全公司與魏應充等十三人,日前已辯結;二是追加起訴的味全香豬油混充越南大幸福飼料油案,被告為味全公司、魏應充、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二人,昨天辯論,全案排定三月廿五日宣判。

檢方追加起訴時指控,頂新從越南大幸福廠進口飼料油,味全主導頂新代工調製配方,將不可供人體食用的劣油精煉為食用油,回銷味全,兩年販賣三萬多瓶,依刑法詐欺取財罪、商品虛偽標記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詐欺罪最重刑期為五年、虛偽標記罪一年、食衛法七年。

檢察官侯靜雯說,魏應充、常梅峰對豬油原料來源並非不知情,大統長基案爆發後,味全隨即派品保中心人員赴越南大幸福訪查廠房,調查原料油品質,結論是七十二.五分,不符品保標準,魏、常卻仍在內部會議指示要與大幸福成為合作生產夥伴。

檢察官黃育仁說,魏應充明知大幸福沒有食品製造執照、原料來源不明,酸價偏高近於腐敗,且有重金屬殘留,卻仍向大幸福進貨,顯見味全「不在乎品質,只在乎成本與銷量」;食衛法處罰的是「危險犯」,不只是「實害犯」,縱使飼料油精煉後成品符合CSI標準,也已違法。

魏應充說,案發後,頂新製油廠營運停擺,員工因停工離職,有些陷入經濟困境。他交保後,每天赴派出所報到,常遇到民眾抗議,心理壓力很大。他說,他和員工都沒有做錯事,他期待合議庭能夠依證據事實,做出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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