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師沒保障 高教工會籲納勞基法
大專「專職兼任教師」每到寒暑假,除了無薪水可領之外,勞健保也會中斷,高教工會昨在勞動部前,抗議兼任教師長期未受勞基法保障。(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陳炳宏、吳柏軒/台北報導〕全台近上萬名的大專「專職兼任教師」,在年關將近的寒假期間,除了無薪水可領之外,還得面對勞健保等各種社會保險中斷的問題。高教工會昨天到勞動部前,抗議專職兼任教師長期未受到勞基法保障,勞動部官員回應農曆年後,就會與教育部再協商出明確解決方案。
寒暑假勞健保中斷、做到老沒退休金
高教工會指出,兼任教師因為缺乏勞動法令保障而損失的六大權益,包括:一、沒假可請,生病還得抱病授課。二、鐘點費沒保障,「零元教師」也可以。三、薪水拖拖拖,不當月發薪沒關係。四、寒暑假沒勞健保,出事只能吃自己。五、學校不爽就能不續聘。六、做到老也沒退休金。
抗議老師現場高喊:「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甚至一度想衝入勞動部,與現場警察發生推擠。
高教工會主任陳書涵說,從去年七月就已向勞動部反映陳情,教師法明文規定只保障專任教師,並不保障兼任教師;跟學校有僱傭關係的兼任教師,卻又不受勞基法保障,主管機關勞動部,到底要讓這些實質在大學教書、有聘僱勞動事實的大學老師,沒保障到甚麼時候?
勞動部:將與教育部協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接受陳情時指出,去年起就跟教育部一直在溝通此事,但因教師有其專業性,兼任教師又有其不同的工作型態;有的是企業的業師,或是學有所成者到學校授課,有的還兼行政職。要從教師保障角度?或是依據勞動法令處理?會積極與教育部溝通,過年後應該就會有較明確的解決方案。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教師教學有其特殊性,與一般勞雇關係有差別,目前已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規定其待遇、權利、義務等,但其中如產假、育嬰假未詳細規定,須由個人與學校簽訂的聘約規範,為保障兼任教師,一○二年曾去函各級學校要求依規定納健保,未來考慮從該辦法中著墨,強化各項基本權益,並配合勞動部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