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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應充認逃漏稅2.4億 想捐1億換緩刑

    魏應充(中)因「頂新逃漏稅案」出庭,他願意捐出一億元的公益捐,換取緩刑。(記者顏宏駿攝)

    魏應充(中)因「頂新逃漏稅案」出庭,他願意捐出一億元的公益捐,換取緩刑。(記者顏宏駿攝)

    2016/01/20 06:0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地院昨審理「頂新逃漏稅案」,魏應充對長期逃漏稅認罪,大打哀兵牌,向法官表示,願意捐出一億元公益捐,請求法官考量頂新公司在經歷食安風暴後,內部人心惶惶,他身為頂新負責人,需要重整公司,給予緩刑判決。

    蒞庭檢察官施教文表示,頂新行為不可取,長期用內帳來掩護逃漏稅,該案若非因檢方查混油案,可能永遠不會曝光。這起逃漏稅案的合議庭審判長,正是頂新案的審判長吳永梁,全案在傍晚結束,吳永梁裁定二月十八日下午四點宣判。

    逃漏稅案是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混油案時爆發的案外案,檢方發現頂新製油每年報繳營業稅時,浮報進貨成本,低報賣油利潤,七年來逃漏稅兩億四千八百七十萬元,國稅局裁罰一億六千八百廿二萬元,頂新雖已補繳四億多元的稅與罰款,但該案仍在彰化地院審理中。

    頂新製油從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年十二月間,短開銷售金額達七億三千多萬元,差額存入魏應充開立的私人帳戶,而非頂新集團的公司帳戶內。

    另一被告公司會計陳錫勳,故意不將上述差額登載於頂新集團的會計帳簿,致該公司財務報表不實,幫助公司逃漏營業稅二千九百餘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二億一千九百四十多萬元。

    否認進私人口袋 農曆年後宣判

    昨天審理庭中,魏應充表示,為公司營運方便,因此設有內外帳,他提供私人帳戶及印章給會計部門,該私人帳戶進進出出,細目他不清楚,但都是營業用,「不會進入我私人的口袋」。

    魏應充說:「這個案子,我已經補繳稅款和罰款,頂新公司經歷食安風暴,員工惶惶不安,身為負責人,有重整的責任和義務,建請法官給我自新的機會,判六個月徒刑,並可緩刑,我也願意繳一億元的公益捐。」

    魏的辯護律師羅豐胤強調,魏應充並非付罰金以避免牢獄之災,內外帳是台灣未上市公司的通病。他強調,該案被告與檢方早就願意做認罪協商,如今被告願意捐出更高額的公益捐,希望法官考量被告的犯後態度及惡性非重,能給予緩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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