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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回吞校產1.44億 小學董座仍被訴

2016/01/16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私立育才小學董事長郭志超,涉於一百年至一百零三年間指示廖姓出納、蔡姓會計,將校產分次轉入他與擔任副校長的妻子徐小美之國內與海外帳戶,四年來侵吞學生學雜費、雙語費一.四四億元,郭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新北地檢署昨依公益侵占罪起訴郭、徐,廖女、蔡女獲緩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郭志超與其妻涉指示廖姓出納、蔡姓會計製作內外帳,實際所收每位學生代辦費為二萬一千元、雙語費四萬八千元,但預、決算表卻記載代辦費是四到五千元、雙語費三萬五千元,低報學校的學雜費等費用,每學期差額約一千七百萬餘元,從中侵吞校產,把學校當私人提款機。

郭志超再透過銀行轉帳、開立支票,或指示廖姓出納、蔡姓會計以現金提存或轉帳方式,將家長繳的學雜費與課程輔導費挪為己用,做為他與妻子購買股票、繳交保險或私人存款之用。

檢方認為,郭志超、徐小美因個人利益,利用職務身分,多次侵占育才小學款項,影響育才小學全校師生權益甚鉅,但考量兩人素行良好,坦承犯行並願繳回侵占的一.四四億元,建請法院予以適當之刑,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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